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当事人
-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 :适用公约的货物销售合同的当事人应为双方营业地位于不同缔约国的当事人;如双方国籍不同,但营业地位于同一个国家,则不适用公约;如果只有一方的营业地位于缔约国也不适用公约。
- 我国的要求:不是所有的中国法人和经济组织都有缔结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能力,从事货物进出口或者技术进出口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应当向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机构办理备案登记,但是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规定不需要备案登记的除外。(为促进对外贸易发展,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有关规定,商务部出台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办法》,该办法于2004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办法》指出了上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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