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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法》 第一编 知识产权法导论

2007/12/30 1 Min Read

从一个宏观角度来分析知识权的重要性

在经济实力、国防实力和民族凝聚力为主要内容的综合国力竞争中,能否在高新技术及其产业化领域占据一席之地,已成为竞争的焦点,成为维护国家主权和经济安全的命脉所在。

21世纪是知识经济时代,所谓知识经济就是指建立在知识与信息的生产、分配和使用之上的经济。毫无疑问,知识经济的核心和生命力就在于科技的创新。

   专利制度是维护市场经济公平有序竞争,推动和保护技术创新的长期稳定起作用的强有力的基本法律制度和有效机制,是政府推动技术创新的核心政策手段。

 

第一章 知识产权概述

了解知识产权概念的来源和知识产权的范围,掌握知识产权的概念和特征,明确知识产权的法律性质

一、知识产权的概念:“知识产权是指创造性智力成果的完成人或商业标志的所有人依法所享有的权利的统称”。

注意弄清创造性智力成果和非智力成果的区别;创造性智力活动和创造性智力成果的关系,创造性智力成果与工商业标志的区别。
二、知识产权的范围
三、知识产权的法律性质:民事权利

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体)财产权,目前尚无公认的统一定义,主要观点是:

1、基于智力活动产生的权利--专利权、著作权

2、基于经营活动产生的权利--商标权、商号权、产地名称、制止不正当竞争权等
四、知识产权的特征

1、法律确认性:确认或授予必须经过国家专门立法直接规定。

2、专有性:专有性也称垄断或独占性。是指知识产权的所有人对其权利的客体(如专利、注册商标)享有实施、占有、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别人要享有这种权利,必须经知识产权所有人同意。这种专有性是通过法律来保证的。

3、时间性:时间性是指知识产权的保护受到时间的限制。超过规定的时间,就不再得到法律的保护。

4、地域性: 知识产权的地域性是对权利人的一种限制。它表示任何一个国家和地区所授予的知识产权,仅在那个国家和地区具有专有性,而在其他国家和地区不具有专有性,即不受到法律保护。

 

第二章  知识产权法概述

掌握知识产权法的概念及调整对象,明确知识产权法的功能和中国知识产权法的渊源,了解中国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执法体系和法律服务机制。

一、知识产权法的概念

        知识产权法是调整因创造、使用智力成果而产生的,以及确认、保护和行使智力成果所有人的知识产权的过程中所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二、知识产权法的调整对象:

        知识产权法的调整对象是确认、保护和利用知识产权过程中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不仅包括智力成果创造者、传播者、使用者和社会公众之间的利益关系,还包括本国智力创造者与外国智力创造者之间的利益关系,以及不同国家在知识产权保护上的利益关系,更应该包括人与文化自然的共生关系。

三、知识产权法的功能

1) 为智力成果完成人的权益提供法律保障,调动人们从事科学技术研究和创作文学艺术作品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2) 为智力成果的推广应用和传播提供法律机制,促使智力成果转化为生产力,运用到生产建设上去,产生巨大的经济利益和社会利益;

3) 为国际经济技术贸易和文化艺术的交流提供法律准则,促进人类文明进步和经济发展。

四、中国知识产权法的渊源

1)宪法: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它是国家各种法律、法令的立法依据,其基本原则必须为各法律部门所遵循。      

2)部门法律: 目前还没有一个统一的知识产权法典,与知识产权有关的部门法主要有以下几种:

    ●专利法、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著作权法。这四个专门法律,是知识产权法最重要的也是最基本的部门法律,它们直接对知识产权的具体问题做了详尽的规定。

    ●民法。知识产权法属于民商法范畴。民法通则可谓是知识产权的基本法,民法通则第十七章第三节专门对知识产权作了规定:      

    ●刑法。刑法是国家重要的基本法,具有极大的强制力,其调整的范围涉及各个领域。刑法中专门设有一节:

    ●科技进步法。科技进步法是我国科学技术工作的一项基本法律, 在总则里对知识产权做了概括的规定:“ 国家和全社会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科学技术工作者的创造性劳动,保护知识产权。”

    ●其他有关法律。知识产权问题涉及面广, 除了上述法律以外,还须受其他有关法律补充调整。 如民事讼诉法、刑事诉讼法、行政讼诉法、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环境保护法、税法等,其相关法律规范也都是知识产权法必不可缺少的渊源。

3)行政法规。

  ●专利法实施细则;●专利代理人条例;●商标法实施细则;●著作权法实施条例;●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

  ●实施国际著作权条约的规定;●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其他有关行政法规;●最新法规

4)地方性法律、法规。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特别行政区的基本法中关于知识产权的规定,也是知识产权法的渊源。

5) 国际条约。国际条约是指我国与外国缔结或者我国加入并生效的国际法规范性文件。这种国际条约一旦在我国生效,与我国国内法一样具有约束力,所以,国际条约应当成为我国法律体系之一部分。

 

复习与思考

1、知识产权的概念与特征

2、知识产权的调整对象

3、知识产权法中的概念和特征

4、知识产权法律关系的要素

5、知识产权法学的概念及范围

 

Written By

博主小雪出沒於魔都,目前工作是後端程序員,喜歡旅遊,特別是文化歷史遺跡和博物館,一生所愛日本彩虹樂隊 ( L'Arc-en-Ciel) ,家有橘貓朵朵一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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